多哈氣候大會通過《京都議定書》修正案
本報綜合報道 在卡塔爾多哈舉行的聯(lián)合國氣候大會通過一攬子決議,于當?shù)貢r間12月8日深夜落下帷幕。
大會主席、卡塔爾廉潔和行政監(jiān)督機構主席阿卜杜拉·阿提亞當晚宣布,大會通過的決議中包括《京都議定書》修正案,從法律上確保了 《京都議定書》第二承諾期在2013年實施。
此外,大會還通過了有關長期氣候資金、《聯(lián)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》長期合作工作組成果、德班平臺以及損失損害補償機制等方面的多項決議。
在隨后的 《聯(lián)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》締約方陳述中,除美國和俄羅斯表示不滿外,大多數(shù)國家尤其是發(fā)展中國家認為,這一結果雖不完美但可接受,支持大會所做出的決定。
從決議內(nèi)容看,多哈大會收獲的成果有限。加拿大、日本、新西蘭及俄羅斯已明確不參加 《京都議定書》第二承諾期,而且在處理第一承諾期的碳排放余額的問題上,僅有澳大利亞、列支敦士登、摩納哥、挪威、瑞士和日本六國表示,不會使用或購買一 期排放余額來擴充二期碳排額度。
在資金問題上,決議重申發(fā)達國家須為發(fā)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提供資金支持,并在2020年前實現(xiàn) “綠色氣候基金”每年入款1000億美元的目標。此外,在發(fā)展中國家的努力下,《聯(lián)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》核心原則的指導意義被寫入了有關德班平臺的決議。
中國代表團團長、國家發(fā)改委副主任解振華表示,多哈氣候大會對 《京都議定書》第二承諾期做出決定,要求發(fā)達國家在2020年前大幅減排并為應對氣候變化增加出資,中國代表團對大會結果表示滿意。